在專利審查階段,根據專利的情況,審查員會發(fā)出授權通知書或者補正通知書,也有審查意見通知書,針對這些通知書答復也是一門學問,更是決定專利是否能獲得授權的重要因素。因此,答復不可隨意應付。這里分享幾個要點:
01請在答復期限內答復
在答復期限內答復,這是最基本要求。如果超過期限了,即使再有道理,也會視為放棄。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的問題,需要分類逐條答復。答復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不同意審查員意見的,應陳述意見及理由。
02形式缺陷和實質性問題
形式缺陷補正處理,實質性問題需要陳述意見。形式缺陷是指文本撰寫存在一些格式問題,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實質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shù)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屬于明顯實質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
03答復和修改不得超范圍
這個范圍主要是指,對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修改文件應當按照規(guī)定格式提交替換頁。如果超過了這些范圍,答復或者補正是不能被承認的。特別是,如果需要補充其他材料,原則上也是不能被接收的。所以,原始撰寫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十分重要。
04需要使用正確的答復文本
根據通知書類型,需要選擇合適的答復文本,如補正通知書需要提交補正書、審查意見則提交意見陳述書。在實際操作中,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xù)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不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如果出現(xiàn)錯誤的提交格式文本,也是不被審查員所認可的。一般來說,多次補正如果還不能克服問題,就會出現(xiàn)專利被駁回情況。所以補正這種看似能授權的機會,需要認真對待。同時,對于答復這種似乎不能授權的意見,也要盡量處理,很多審查意見處理得當,也是能授權的。
